SEQ01|數列:把一步步變化寫成規則

適用入口、先備與邊界

適用讀者:8 年級。 本篇涵蓋認識情境中的數列、延續簡單圖形規律,以及等差、等比數列的判定與一般項。

必要先備:能按照順序記錄數量,理解簡單的數量關係,並以文字或符號表示;計算上需要整數、分數的加減乘除,正負號與括號,以及把數值代入式子的能力。先備對應課綱 R-6-2、R-6-3:從具體情境觀察、推理數量關係,以及用文字或符號表示關係。國家教育研究院:數學領域課綱(107年6月)

等比一般項還需要理解「相同因數連乘」與次方記號,包括非零數的零次方等於 1。這是七年級 N-7-6 已列出的內容,不是本篇另加的高年級指數課程;本篇不延伸一般底數的負整數次方運算。國家教育研究院:數學領域課綱(107年6月)

本篇學習成果:能分清項號與項值;依明確的增生規則完成第四、第五幅圖;檢查所有相鄰差或相鄰比;由首項、公差或公比寫出一般項,並解釋公式中的 n−1;也能說明為什麼幾個開頭數字不足以決定唯一的後續規律。

範圍邊界:不教數列求和,不由兩個非首項反求參數,不反求項數,不求圖形數列的一般項或大項數。本篇提到的「逐步生成」,只用於理解已給定的固定加數、固定乘數,不展開十年級的一般遞迴數列。以上是本篇的範圍,不等於宣稱官方 N-8-3、N-8-4、N-8-6 的全部內容都只限於本篇;相鄰的 N-8-5 等差級數不納入本篇。國家教育研究院:數學領域課綱(107年6月)


一、數字排在一起,還不等於知道它們如何變化

看到

2, 4, 6

你可能立刻想到:下一個是 8。

這是一個合理的猜想,但還不是唯一可能的答案。假如規則是「從 2 開始,每次加 2」,下一項確實是 8;假如規則是「依序重複 2,4,6」,下一項卻是 2。

兩個規則都符合眼前的三個數,卻給出不同的第四項。

因此,研究數列不只是練習猜數字。更重要的問題是:

這些數按什麼順序排列?每個位置代表什麼?後一項為什麼應該由前一項這樣產生?

有了可靠的規則,我們才能區分「目前看起來如此」與「按照條件必定如此」。

在現代公式以前,人們已經有辦法處理這類問題

古埃及傳世的《萊因德數學紙草書》第 64 題,討論把 10 hekat 的大麥分給十人,讓依份量大小排列的相鄰兩份相差固定的 18 hekat;hekat 是該題使用的容量單位。Chace 的數學釋譯指出,十份之間只有九個相鄰差,並展示先算出最大份量,再依固定差逐份減下去的算法。這是一道傳世計算題,不能直接當成實際配糧帳冊。維基共享資源

用今天的分數記法重述其中兩步:最大份量是 2516 hekat,下一份減去

18=216,

便得到

2516−216=2316.

這個方法已經把「每一份都要滿足同一種相鄰關係」落實為可執行的計算。古人並非沒有工具;而且,「有幾份」與「中間變化幾次」的區別,早已出現在具體計算中。

另一個可查的節點,是歐幾里得《幾何原本》第九卷第 8 命題。它從單位 1 開始的連續比例出發,論證某些位置上的數必然具有平方或立方的性質,而不是只算出一張固定長度的數表。Clark University

取其中最容易理解的一小段,用今天的乘法記號重述:從 1 開始,每一步乘上同一個大於 1 的正整數 q,前三項是

1, q, q·q.

第三項之所以是平方數,不是因為試了幾組數都碰巧如此,而是因為它本來就是 q 乘以自己。位置與生成關係,直接提供了理由。

這種一般性結論還能繼續支援其他推理。《幾何原本》緊接著的第九卷第 9 命題,就引用了第 8 命題已證明的結果。這是原典中可以核對的改變:得到的不只是一組答案,還有可以重複使用的論證依據。Clark University

不過,這些古典材料使用的表達方式,並不是今天的下標與通項公式。以上的 q 與乘法寫法是現代重述;這兩個代表材料也不足以指定數列的唯一發明者,或證明它們之間存在一條直接的傳承路線。

逐項計算能做到什麼,又少了什麼?

以今天的記號來重建一個問題。假設規則已經確定:

從 7 開始,每一步都加 3。

我們當然可以依次得到

7, 10, 13, 16, 19,…

逐項計算沒有錯。當我們需要整份數表時,它也很有用。

但若只想知道某個較後面的位置,逐項列出前面所有數,就會產生許多並不需要的中間結果。這是計算與記錄方式的限制,不是「沒有公式就不可能求得答案」。

還有另一種不同的限制:即使把前五項都算對了,這五個數本身也不能證明後面永遠照同一規則走。要支持後續推算,仍須有生成規則或其他條件。

這兩種限制不能混為一談:前者關乎怎樣取得答案,後者關乎條件是否足以確定答案。

數列的表示方法,正是把幾件容易混在一起的事分開:

位置、該位置的數值,以及位置之間的變化規則。


二、項號回答「第幾個」,項值回答「是多少」

以下是一個教學情境:

有五個依序編號的盒子。第一盒放 7 張卡片,後一盒都比前一盒多 3 張。

盒子的編號12345
卡片張數710131619

把卡片張數按盒子的順序寫下來,得到

7, 10, 13, 16, 19.

這是一個數列:把數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,每個位置上的數稱為一項。

第一項也叫作首項。常用的記號是

a1, a2, a3,…,an.

這裡的 an 讀作「a 的第 n 項」。下標 n 是位置的編號,不是乘數。

在盒子的例子中,

a1=7,a2=10,a5=19.

所以:

第 5 項的項號是 5,項值是 19。

問「第五項是多少」,答案是 19,不是 5。

本篇從第 1 項開始編號

本篇約定,項號從 1 開始:

n=1,2,3,…

第一項是 a1,不是 a0。若某個其他問題採用不同的編號起點,必須另外說明,不能在計算中自行更換。

在只有五個盒子的情境裡,實際存在的項號只有

n=1,2,3,4,5.

不能因為寫得出一個算式,就擅自把第零盒或第六盒當成題目已經給定的盒子。

這個起點看似只是記號,卻會直接影響公式:從第一項走到第二項,只變化一次;走到第五項,只變化四次。

數列不一定無限,也不一定一直變大

五個盒子的卡片張數構成一個有限數列,共有五項,最後一項 a5=19 是末項。

如果題目明定一個規則可以持續產生下一項,而且不設最後一項,就可以討論依該規則延續的無限數列。

數列中的值也可以重複。例如

2, −2, 2, −2

仍是一個數列。第一項與第三項的值相同,不表示它們是同一個位置。

甚至沒有簡單增減規律的有序資料,也可以是數列。「是數列」與「有容易看出的公式」不是同一件事。


三、圖形的規則,要從「怎樣增生」找理由

接著看一個用等長紙條拼正方形的教學情境。

規則事先說清楚:

第一幅拼一個正方形。每到下一幅,只在最右邊接上一個同樣大小的正方形,而且新舊正方形共用一整條邊。

第一幅需要 4 段紙條。

第二幅雖然有兩個正方形,卻不需要 8 段,因為中間共用的那條邊只算一次。新增的正方形只需要補上它的上邊、下邊與右邊,所以增加 3 段:

4+3=7.

第三幅依照相同的增生規則,再增加 3 段:

7+3=10.

這裡不是先猜「數字似乎每次加 3」,再勉強替圖形找解釋。相反地,是共用一條邊的拼接方式,保證每次只新增三段。

SEQ01 圖一

圖一|第一幅有 4 段。從第二幅起,虛線標出本次新增的上、下、右三段;與前一格共用的邊不重複計數。虛線表示新增的紙條,不表示缺少的邊。

第四、第五幅怎麼完成?

第四幅是在第三幅右側再接一格,因此需要

10+3=13 段.

第五幅再接一格,因此需要

13+3=16 段.

畫圖時,也必須照規則把新正方形接在最右側,不能只寫出數量,卻把圖形改成另一種排列。

用另一種數法回查

第四幅有四個並排的正方形。直接分類計數:

上方 4 段+下方 4 段+直立 5 段=13 段.

第五幅則是

5+5+6=16 段.

兩種數法得到相同結果,也讓我們檢查出共用邊有沒有重複計算。

但如果改成「每個正方形分開放,不共用邊」,每增加一個正方形就需要另外增加 4 段。圖形規則一改,數量規則也會跟著改。


四、有限樣本可以支持猜想,不能單獨保證唯一規律

回到開頭的

2, 4, 6.

把兩種規則完整寫清楚,就能看見差別。

第一種規則是:從 2 開始,每一步加 2。

2, 4, 6, 8, 10,…

第二種規則是:反覆排列 2,4,6 這一組。

2, 4, 6, 2, 4, 6,…

前三項相同,第四項不同。因此,只知道前三項,不能斷定第四項唯一是多少。

這不是因為我們算得不夠快,也不是多背一個公式就能解決。問題在於條件沒有把規則限定住。

一旦補上「每一步都加 2」,第四項便能確定為 8。一旦補上「依序重複 2,4,6」,第四項便能確定為 2。

還要分清兩種判斷。

若題目給的是完整的有限數列,我們可以檢查它所有的相鄰關係,判斷這個有限數列是否符合某一定義。

若題目只給一個更長數列的開頭,我們只能先說「目前列出的部分符合某個規則」;要保證未列出的部分也符合,還需要題目或情境提供依據。對無限數列而言,保證來自規則與推理,不是實際把無限多對相鄰項全部列出來檢查。

若只給一項,連一對相鄰項都沒有,更不能僅憑這一項決定唯一的公差或公比。

觀察並非沒有用。它能幫助我們提出候選規則;但候選規則不等於已被條件確定的規則。


五、等差數列:每一步固定增加多少

如果一個數列中,每個後項減去它的前項,都得到相同的數,就稱為等差數列。這個固定的差稱為公差,通常記作 d。

方向一定是

公差=後項−前項。

用符號表示,就是在每一對相鄰項上都有

an+1−an=d.

如果有限數列共有 m 項且至少有兩項,這裡只檢查

n=1,2,…,m−1,

因為最後一對是 am−1 與 am,不能把不存在的 am+1 加進來。

判定時,不能只檢查第一個差

對完整的有限數列

7, 10, 13, 16, 19,

依次計算:

10−7=3,13−10=3,16−13=3,19−16=3.

所有相鄰差都是 3,所以它是等差數列,公差為 3。

但對

2, 6, 2, 6,

相鄰差是

6−2=4,2−6=−4,6−2=4.

差不是同一個數,因此它不是等差數列。

它確實有「交替重複」的規律,但有規律不代表一定等差。

公差可以是正數、負數,也可以是零

若 d>0,後一項比前一項大。

若 d<0,後一項比前一項小。例如

18, 14, 10, 6

的相鄰差都是 −4。特別是

14−18=−4,

不是 4。公差除了表示差多少,也保留變化的方向。

若 d=0,每項都與前一項相同。例如

5, 5, 5, 5

是公差為 0 的等差數列。

所以,等差數列並不一定往上增加,也不一定真的「改變數值」。它要求的是每一步加上的數固定。

為什麼一般項是 a1+(n−1)d?

假設首項是 a1,每一步都加 d。

到第二項,已經加了一次:

a2=a1+d.

到第三項,已經加了兩次:

a3=a1+d+d=a1+2d.

到第四項,已經加了三次:

a4=a1+3d.

因此,從第 1 項走到第 n 項,一共經過 n−1 次變化:

an=a1+(n−1)d.

其中,a1 是出發時的數值,d 是每一步加上的數,n−1 是從首項到第 n 項所經過的步數。

對有限數列,n 只能取該數列存在的項號;對已給定規則的無限等差數列,則可取任意正整數。

公式不是另一條需要硬背的規則。它只是把「從首項開始,重複加上同一個數」濃縮成一個式子。

還可以回查它是否保留原本的相鄰關係:

an+1−an=[a1+nd]−[a1+(n−1)d]=d.

也就是說,這個式子不只在幾個例子中算對,還把固定公差的結構保留下來。

完整示例:負公差不需要另換公式

已知一個等差數列的首項為 18,公差為 −4,求第六項。

從第一項到第六項,經過五次變化,所以

a6=18+(6−1)(−4)=18+5(−4)=18−20=−2.

逐項回查:

18, 14, 10, 6, 2, −2.

第六個數確實是 −2,而且每一步都是後項減前項等於 −4。

再檢查公式的起點。令 n=1,便有

a1+(1−1)d=a1.

首項沒有被多加一次公差。

如果把通式誤寫成

an=a1+nd,

代入 n=1 就變成 a1+d,相當於已經前進一步。當 d≠0 時,這立即顯示它沒有回到首項。

但 d=0 是必須注意的情況:此時 a1+d=a1,兩種寫法會得到相同數值。這不表示 a1+nd 可以取代適用於所有等差數列的通式,只表示常數數列會讓這種錯位暫時看不出來。

因此,首項回代是有用的檢查,但檢查通過不等於完成證明。公式中的 n−1,根本理由仍是從第一項到第 n 項只有 n−1 步。


六、等比數列:每一步固定乘上多少

有些數列不是每次加上相同的數,而是每次乘上相同的數。

例如規則為「從 3 開始,每一步乘 2」時,可以得到

3, 6, 12, 24, 48.

相鄰差並不相同,但相鄰商都相同:

63=2,126=2,2412=2,4824=2.

本篇採用的等比數列判準是:每個後項除以前項,所得的商都是同一個非零常數。這個常數稱為公比,記作 r。

公比=後項÷前項。

用符號表示,就是

an+1an=r,r≠0.

這個判準有必要條件:用來相除的前項不能為零。本篇因此要求首項 a1≠0,又限定公比 r≠0,所以依規則生成的各項都不為零。

對共有 m 項且至少有兩項的有限數列,相鄰比同樣只檢查 n=1,2,…,m−1。

比的方向,也不能倒過來

對完整的有限數列

81, 27, 9,

相鄰比為

2781=13,927=13.

所以公比是

r=13,

不是 3。

「後項是前項的三分之一」才是這個數列的相鄰關係。用前項除後項算出的 3,描述的是反方向的關係。

若題目另外明定這條規則繼續成立,下一項才可以接著算成

9×13=3.
不能只看第一個比,也不能把重複當成等比

對完整的有限數列

2, 6, 2, 6,

逐一計算相鄰比:

62=3,26=13,62=3.

這些商不相同,所以它不是等比數列。

前面已經發現它也不是等差數列。這說明:有規律的數列,不一定屬於等差或等比其中一類。

正負交替,也可能是等比

考察

2, −2, 2, −2.

相鄰比是

−22=−1,2−2=−1,−22=−1.

因此,這是公比為 −1 的等比數列。

數值正負交替,不是拒絕它的理由。真正的判準是:每一步是否乘上同一個非零數,而且每個相鄰商都有定義。

為什麼一般項是 a1rn−1?

假設首項是 a1,每一步乘上 r。

第二項經過一次相乘:

a2=a1r.

第三項經過兩次相乘:

a3=a1r·r=a1r2.

第四項經過三次相乘:

a4=a1r3.

因此,第 n 項是首項乘上 n−1 個公比:

an=a1rn−1.

其中 a1 是首項,r 是每一步的固定乘數,n−1 是乘公比的次數。

當 n=1 時,還沒有乘過公比,結果應保持為 a1。因為 r≠0,利用已學過的 r0=1,便有

a1r1−1=a1r0=a1.

從公式算出的第 n 項再乘一次 r,就會多出一個公比因數,成為第 n+1 項:

a1rn−1·r=a1rn.

這也回到了原本的生成規則。

本篇項號從 1 開始,因此 n−1 不會是負數;這裡不需要另外使用負指數。

完整示例:先數清乘了幾次

首項為 3、公比為 2,求第五項。

第一項已經是 3,從第一項到第五項只乘四次:

a5=3·25−1=3·24=3·16=48.

逐項回查:

3⟶6⟶12⟶24⟶48.

五個項值之間,只有四次「乘 2」。

若寫成 3·25,便多乘了一次,得到 96,不是第五項。

一般而言,把通式誤寫成 a1rn,就是多乘了一次公比。不過,若只選 r=1 的例子檢查,乘不乘這一次都不改變數值,錯位也可能看不出來。因此,等比通式同樣不能只靠一個碰巧成功的代入來保證。

負公比一定要保留括號

若首項仍是 3,但公比改為 −2,一般項應寫成

an=3(−2)n−1.

第四項為

a4=3(−2)3=3(−8)=−24.

第五項為

a5=3(−2)4=3·16=48.

逐項檢查:

3, −6, 12, −24, 48.

四個相鄰比依次為

−63=−2,12−6=−2,−2412=−2,48−24=−2,

都符合公比為 −2 的條件。

括號不能省略,因為

(−2)2=4,

但

−22=−(22)=−4.

前者是把整個 −2 連乘;後者先算 22,再取負號。負公比中的負號屬於每一次相乘的因數,必須一起放進括號。

等差與等比不是互斥的分類

非零的常數數列,例如

5, 5, 5, 5,

相鄰差都為 0,相鄰比都為 1,所以既是等差數列,也是等比數列。

但

0, 0, 0, 0

雖然是公差為 0 的等差數列,卻不屬於本篇採用的等比數列範圍,因為 0÷0 沒有定義。

同樣地,

3, 0, 0

也不能列為本篇的等比數列:第一個相鄰商是 0,不符合公比非零的限制;下一個相鄰商又是沒有定義的 0÷0。

所以,不能只說「看起來每次乘零也做得出來」,就略過原來的相鄰商定義。分類時要查看定義與必要條件,不能只靠外觀。


七、逐步規則與一般項,是兩種不同的回答方式

現在把兩種數列放在一起:

7→+310→+313→+316→+319 3→×26→×212→×224→×248.
SEQ01 圖二

圖二|方框表示各項,箭頭表示相鄰兩項之間的一次變化。從第一項到第五項,不論每步加 3 或乘 2,都只經過四次變化。圖中位置不是按項值大小繪製的數線。

對等差數列,「下一項是前一項加 d」回答的是:

已經知道這一項,怎樣得到下一項?

對等比數列,「下一項是前一項乘 r」也在回答同一類問題。

這是依前一項往後生成的想法。但只有「每次加 3」還不夠:從 7 開始,與從 20 開始,得到的數列不同。只有「每次乘 2」也不夠:從 1 開始,與從 3 開始,同樣會得到不同的數列。

因此,逐步生成需要起點與接續規則。

一般項則直接回答:

給定項號 n,這個位置的項值是多少?

等差數列把反覆加法整理成

an=a1+(n−1)d;

等比數列把反覆乘法整理成

an=a1rn−1.

兩個公式中的 n−1 來自同一個結構:首項已經在那裡,走到第 n 項才經過 n−1 次變化。

不同的是,每一次變化做什麼:一個加固定的數,一個乘固定的數。

有了一般項,只求某個指定位置時,就不必先把前面所有項都寫出來。但若需要逐項記錄整個過程,逐步生成仍然有用。

一般項不是用來否定逐項計算,而是提供另一種取得指定項的方式。也不是所有數列都有同樣簡單的一般項;這裡能推得簡潔公式,是因為固定差、固定比提供了足夠明確的結構。


八、今天的連結:等待時間為什麼可能越來越長?

數列不只出現在紙上的數字規律題。

網路傳送資料時,有時需要等待對方確認收到;超過設定時間仍未等到確認,就可能重新傳送。IETF 的 RFC 6298 在指定的逾時處理步驟中,要求把重傳計時器的等待時間加倍;文件也允許設定上限,並規定取得新的往返時間量測後重新計算計時器。RFC 編輯器

下面把其中的倍增規則抽出來,建立一個簡化教學模型,不是宣稱每條實際連線都會得到這組數字。

假設在一段資料傳送過程中,起始等待間隔為 1 秒;接下來連續四次逾時後,都只把間隔乘 2。這段過程沒有因收到確認而中止或另行重啟,也沒有其他重算、重新初始化或上限介入。

把起始等待間隔記作第一項,前五項便是

1, 2, 4, 8, 16.

令 tn 表示第 n 個等待間隔的秒數。這個模型的首項是 1,公比是 2,所以

tn=1·2n−1,n=1,2,3,4,5.

第五個等待間隔為

t5=1·24=16,

也就是 16 秒。

回查:

1→2→4→8→16.

從第一項到第五項,確實只有四次加倍。

這裡的 16 秒是第五個間隔本身的長度,不是從最初開始算的累積經過時間。項號代表第幾段等待,不代表時鐘上的第幾秒。

從這個模型可以看出:如果每一段等待都變長,同一段持續沒有收到確認的過程中,重試就不會維持原來那麼密集。這是固定倍數作用於「時間間隔」的具體結果。

但不能把

tn=2n−1

當成所有網路等待時間的永久定律。實際計時器可能遇到上限,也可能因新的往返時間量測而重新設定,因而不再沿著這個等比數列延續;這裡選用的起始 1 秒,也不是所有連線都必定採用的值。RFC 編輯器

這正好回到本篇最重要的判斷:

公式能可靠地延伸到哪裡,取決於生成規則能被保證到哪裡。


九、學會數列,是把「看起來像」改成「有條件地確定」

看到一串數時,不必急著套公式。先分清楚:

位置是什麼,數值是什麼;規則由哪裡來,適用到哪裡。

若每一步加同一個數,就用相鄰差檢查;若每一步乘同一個非零數,而且相鄰商有定義,就用相鄰比檢查。條件成立之後,才把這種反覆作用壓縮成一般項。

等差與等比公式表面上不同,背後卻共用一個骨架:

首項提供起點,規則描述一步,項號決定走幾步。

從第一項走到第 n 項,走的是 n−1 步,而不是 n 步。

同時,也要保留一道清楚的界線:

幾個已知數值,不等於一條已被確定的無限規律。

數列帶來的能力,不只是更快算出某個答案,而是把順序、變化與依據分開表達:哪些結果已經知道,哪些結果可以由條件推出,哪些地方還不能擅自往後延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