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位置:一個代表值能告訴我們多少
圖書館的服務櫃臺貼出一張告示:
「本時段平均等候時間:6分鐘。」
你能因此認定,大多數人都等了六分鐘左右嗎?
先看五位使用者的紀錄。他們分別等了:
這些數字的平均確實是6分鐘,卻沒有任何人正好等了6分鐘。五人之中,四人的等候時間不超過4分鐘,另一人則等了18分鐘。
告示沒有算錯,但我們可能從一個正確的數字,讀出它從來沒有保證的事情。
以下櫃臺情境與數據都是為了說明概念而設計的假想例子,不是真實調查紀錄。
這個問題值得理解,因為當一群人的經驗被縮成一個數字時,數字往往比原始紀錄更容易傳播。我們容易記住「平均6分鐘」,卻不容易同時記住每個人等了多久。簡化讓資料便於使用,也讓某些差異不再出現在眼前。
因此,學習平均數、中位數與眾數,真正要弄清楚的是:一個數字怎樣代表一群資料?它留下了什麼關係,又沒有留下什麼?
一個「大約」,可能藏著不同的問題
在這些代表值逐漸成為統計工具的過程中,人們並不是從毫無辦法開始。有些困難不是沒有資料,也不是不會算術,而是不同的問題,都被說成了同一種「大約」。
1669年10月30日,洛德韋克・惠更斯寫信給哥哥克里斯蒂安・惠更斯,說明自己如何利用既有的英國人口表估計壽命。他依表中不同年齡組的人數與估計年數,計算合計的生活年數,再除以人數。他已經能把一張分組表轉換成人均數量,也在信中承認,自己的估算與所依據的表都不是完全精確的。DBNL
可是,「平均還能生活多久」和「有一半的人能生活到多久」,是不是同一件事?
同年11月28日,克里斯蒂安在信中指出,這是兩種不同的問題。他區分了未來生活年數的平均意義,以及能達到、不能達到的可能性各占一半的年限,並將前一種計算聯繫到終身年金的估算。用今天的語言回看,這裡可以看見平均意義與中位位置的區別。dbnl.org
這段通信不是平均數、中位數與眾數的共同「出生證明」,也不證明誰最早發現了均分或排序。它呈現的是一個可以查證的觀念澄清過程:兩人並非都算不出結果,而是在釐清,各自算出的結果究竟回答什麼。
這個區分增加的能力,不只是多得到一個數字,而是避免拿一種問題的答案,去支持另一種問題的判斷。
從處理資料的工作來看,完整保留一張表,當然仍然有效。它能讓人查某一組有多少人,也能重新組合資料。然而,當我們要反覆比較許多群體時,每次都逐項讀完整張表,就需要付出更多查閱與比較的成本。
代表值提供了另一條路:先確定要保留哪一種關係,再把整批資料轉換成容易比較的數字。
但這條路有一個前提。不能把不同問題算出的答案,都當成同一種「大約」。
平均數留下的是總量關係
回到櫃臺的五筆紀錄:
五個人的等候時間加起來是:
這裡的30分鐘,是每個人各自等候時間的加總,不表示櫃臺的時鐘恰好走過30分鐘;不同人的等候可能彼此重疊。
如果把這個合計數量平均分成五份,每份就是:
這就是算術平均數的基本定義:把資料的數值加總,再除以資料筆數。本篇說的「平均數」,都指算術平均數。加拿大統計局
這個計算也有基本條件:我們加總的是同一種量,單位必須一致;分母則要對應實際納入加總的有效紀錄。等候0分鐘,表示確實沒有等待,仍然是一筆資料;空白或未記錄,則不能不加查明就當成0。如果根本沒有任何有效數值,也不能把平均數記成0,因為這時沒有可供均分的資料筆數。
比公式更值得記住的,是它保留的關係:
原來五個人的經驗各不相同。現在,把每個人的紀錄暫時都改寫成6分鐘,五份合計仍然是30分鐘。
因此,平均數不是在尋找「原來就存在的那個普通人」,而是在建立一個總量不變的均分結果。
等候時間不能真的從一個人身上移交給另一個人;這裡的均分是一種數學表示。不過,我們仍然可以用「補足與取出」檢查它是否平衡。
相對於6分鐘,前四筆分別少了4、3、3、2分鐘,共少:
最後一筆18分鐘則多了:
兩邊恰好相等。這是另一種看見平均數的方法:不足的總量,正好能由超出的總量補足。
所以,沒有人真的等了6分鐘,不會使平均數失效。它原本就不是在報告「誰等了多久」,而是在報告五個人的等候總量,換算成人均是多少。
資料多時,可以讓計算機協助累加。例如使用具有「M+」累加功能的計算機,先清除累加記憶,再依序加入2、3、3、4、18,讀出總和30,最後除以5。計算機替我們減少了加總的工作,卻不會替我們判斷有沒有漏掉一筆,或分母應該用多少。留下原始數值、筆數與「30÷5=6分鐘」的紀錄,才能讓結果被回查;不同機型的清除與讀取記憶方式,仍須依其按鍵說明操作。國家教育研究院
平均數保留總量,也就解釋了為什麼一個極端值能影響它。
假設其他四筆不變,最後一人的等候從18分鐘增加為48分鐘:
新的平均數是:
只有一個人的經驗改變,平均數卻從6變成12。原因很直接:總量增加了30分鐘,分成同樣五份,每份便增加:
平均數會被極端值拉動,不是它沒有忠實反映資料,而是它忠實保留了那筆資料對總量的貢獻。平均數對極端數值較敏感,也正是它與中位數的重要差異。NIST
對櫃臺管理者來說,這30分鐘未必是不該理會的「雜訊」。那可能是一個人真實增加的等待負擔。不能只因為一筆數值特別大,就把它當成錯誤而刪除;應先查明紀錄與情況。
但另一方面,若有人想知道「按照等候時間排列,排在這群人中央的使用者等了多久」,平均數就未必是他真正需要的答案。
中位數把目光移到隊伍中央
現在不把五筆數據倒進同一個總量,而是把它們從小到大排好:
最中央是第3筆,其數值為3分鐘。這就是中位數。
這裡的「中央」,是排序後的中央,不是登記順序的中央。即使原始登記順序是18、3、2、4、3,也不能直接拿第3筆的2當中位數;必須先重新排序。
排序時也不能因為3重複出現,就只留下一個3。兩個3代表兩位不同使用者的紀錄;刪掉其中一筆,等於把一個人從資料中移除了。
中位數使用的是排序後的位置。有奇數筆資料,就取中央那一筆的數值;有偶數筆數值資料,就取中央兩筆數值的平均。OpenStax
例如,另一組六筆等候紀錄是:
中央是第3筆與第4筆,但答案不是把「3」與「4」這兩個位置平均。必須讀出那兩筆的數值——4與8——再計算:
為什麼這裡還要取兩個數的平均?
因為有六筆資料時,沒有哪一筆可以單獨站在正中央。只要求把人數分成兩半,還不能在4與8之間選出唯一的分界。本篇依通常的數值資料約定,取中央兩值的平均,讓中位數成為一個確定的答案。
這裡同樣沒有人恰好等6分鐘。平均數不一定是原有資料;中位數在資料筆數為偶數時,也不一定是原有資料。
中央兩筆一個是4、一個是8,取6作為它們數值上的正中央,並不表示我們認為兩者之間另有一位等了6分鐘的人。
中位數也不是把最小值與最大值平均。剛才六筆資料的兩端是2與24,它們的平均是13;但排序後的中央兩筆仍是4與8。
數值範圍的正中央,與人數排列的正中央,並不是同一個位置。
回到最初五筆紀錄。即使最大的18變成48,中位數仍然是3,因為資料筆數不變,最中央那一筆也沒有改變。
這種穩定很有價值:最長等候究竟是18還是48,不會把「排在中央的人等多久」改寫成另一個答案。
但穩定不等於掌握更多資訊。那個人多等了30分鐘,中位數沒有變,不能據此說服務狀況完全沒變。它只是沒有負責保留這一種變化。
而且,中位數也不是永遠不受資料變動影響。若在原來的五筆紀錄中,另外加入一位等了24分鐘的人,排序後便是:
資料有六筆,中央兩筆變成3與4,中位數會改為:
這次改變的不只是多了一筆較長的等候,也包括資料筆數與中央位置的選法。
還有一個容易被「一半」遮住的細節。中位數是3,並不要求恰好一半的人嚴格小於3、另一半嚴格大於3,因為有人可能正好等於3。
更準確地說,中位數具有這個性質:至少一半的資料不大於它,也至少一半的資料不小於它。但這個性質本身,不取代前面約定的選值方法;偶數筆資料仍取中央兩值的平均。
於是,前面兩種壽命問題的區別就不再只是歷史名詞。均分全部生活年數,與找出人數上的中央分界,本來就使用不同的資料關係。一個回答總量如何分配,另一個回答排序位置在哪裡,沒有理由必須得到相同答案。
同樣地,櫃臺的平均數6分鐘與中位數3分鐘,都可以正確。錯誤發生在我們拿其中一個,去回答另一個的問題。
眾數不問中央,只問最常出現
仍然看最初五筆紀錄:
3分鐘出現兩次,其他數值各出現一次。因此,眾數是3分鐘。
這一次,我們保留的是出現次數最多的數值,而不是總量或中央順位。資料也可能有多個眾數。加拿大統計局
眾數是3,不是2。2是它出現的次數,3才是那個最常出現的等候時間。眾數也不是18,因為「數值最大」與「出現最多次」是兩回事。
另外,「最多」不等於「超過一半」。等了3分鐘的只有五人中的兩人,仍然可以比任何其他單一等候時間更常見。
如果紀錄改成:
2與4都出現兩次,並列最多,因此兩者都是眾數。不能把它們平均成3,再宣稱眾數是3;那樣反而把一個只出現一次的值,說成最常出現的值。
如果資料是:
每個數值都只出現一次,沒有哪個比其他數值更常見。對這種情況,本文採用「沒有眾數」的教學約定,而不是把答案記成0。加拿大統計局的基礎教材也採用沒有突出頻次時可無眾數的說明。加拿大統計局
眾數還有一項與另外兩者不同的能力。假設櫃臺記錄的不是等候時間,而是服務種類:借書、還書、辦證。這些名稱沒有可以相加的數量意義,也沒有天然的大小順序,但仍然能問哪一類出現最多次。加拿大統計局
所以,把三者都稱為中心位置,不代表它們都在找同一種「中間」。平均數關注可以均分的量,中位數關注排序中的位置,眾數關注最常出現的值或類別。
先決定自己在問什麼,才知道哪一個答案有用。
選讀探索:合併兩群人時,不能只看見兩個平均數
假設圖書館想把兩個時段的紀錄合併。
甲時段就是最初那五人,平均等候6分鐘。乙時段另外記錄了15人,平均等候2分鐘。兩批紀錄沒有重複,都測量同一種等候時間。
全部20人的平均是多少?
直接算:
看起來很自然,但這個算式把兩個時段各算成一份,沒有把每位使用者各算成一份。
要找全部人的平均,應該先回到平均數保存的關係:
甲時段五人的等候總量是:
乙時段十五人的等候總量是:
所以,全部20人的平均是:
我們還能倒過來回查:
恰好等於兩組總量的合計。
若答案是4分鐘,反推的總量就會變成:
這與已知的60分鐘不符,因此不是這20人的平均。
這裡的關鍵,不是另背一套公式,而是記得:一個平均數背後壓縮了多少筆資料,合併時就必須把那個數量帶回來。
乙時段的平均數2,背後有15筆紀錄;甲時段的平均數6,背後只有5筆。把2與6直接平均,等於讓五人的那一組,與十五人的那一組,在計算中占相同份量。
如果兩組人數相同,直接平均兩個平均數,便能得到合併結果。兩組平均數本來就相同時,也會得到相同結果。但一般遇到不同人數的群體,不能不加檢查地直接把兩個平均數再平均;回到總量與總人數,才能確定自己算的是哪一種平均。
那麼4這個數字完全沒有意義嗎?
也不是。它是「把兩個時段的平均數各當作一筆資料」所得的平均。它與全部使用者的平均,是兩種不同統計單位下的結果。
真正要先決定的是:我們在平均兩個時段,還是平均二十個人?
本例把6與2視為精確的平均數。如果公布數字已經四捨五入,乘回人數所得的總量也可能只是近似值。另外,這個還原方法不能直接套到中位數或眾數,因為它們本來就沒有保存總量。
延伸閱讀:人數要看,也要看這些人從哪裡來
資料筆數除了影響合併方式,也影響單筆變動對平均數的作用。
在筆數不變、其他資料不變的條件下,如果其中一筆增加30分鐘,五筆資料的平均會增加:
如果共有50筆,平均則增加:
這不是說資料多了,長時間等候就消失了。那筆增加的30分鐘仍然存在,只是同一個增量被分攤到更多筆資料上。
但不能再跨一步,說「只要人數多,這個代表值就一定適合描述所有人」。
假設圖書館完整記錄某個時段的五位使用者。在紀錄沒有錯誤的前提下,6分鐘就是這五人的確切平均,不會因為只有五人而算得不正確。
可是,若我們拿這五人去描述整天的使用者,問題就改變了。這五人變成整天使用者中的一個樣本;我們要問,他們是否都集中在同一種情況。
即使增加到50筆,如果全部來自人少的離峰時段,也沒有因此補進尖峰時段的經驗。多記錄一些同一類情況,不能自動讓沒有被記錄的那一類人出現。
因此,讀到一個平均數時,資料有幾筆是一個問題;這些資料包含誰、沒有包含誰,是另一個問題。
這也區分了兩種不同用途:描述手上這批資料,與用這批資料推想更大的群體。平均數的計算可以完全正確,但後一種推想仍然可能缺少根據。
三種中心都相同,經驗仍然可能不同
現在,假設圖書館不只公布平均數,也公布中位數與眾數。資訊已經完整了嗎?
比較兩組各七人的假想紀錄,單位都是分鐘:
兩組的總和都是21,所以平均數都是:
兩組排序後的第4筆都是3,因此中位數也都是3分鐘。
甲組的3出現五次,乙組的3出現三次;在各自組內,3都是出現次數最多的數值,所以眾數同樣是3分鐘。
不只三種中心相同,連資料筆數也相同。可是,甲組每個人都等了2到4分鐘;乙組卻有兩人完全不用等,另有兩人等了6分鐘。
這裡的0分鐘是真正的零等候,不是沒有紀錄。
如果只留下三個代表值,我們就無法從中重建這些差異。
這不是再找到第四個「最好的中心」就能完全解決的問題。中心位置本來就只描述資料的一部分。要知道有人等得特別久、經驗是否接近,還得看原始紀錄、各數值的人數,或能呈現整批資料樣貌的圖。
代表值的力量,來自清楚知道它代表什麼
代表值的能力,在於讓比較變得可操作。
加爾頓在《Inquiries into Human Faculty and Its Development》的〈Statistical Methods〉中,把濃縮大量群體資料、使其便於討論列為統計方法的目的,並提出以各群的中位數互相比較。這提供了一個後來運用代表位置進行群體比較的實例;這裡只採用該書的方法敘述,不採用它的其他群體理論。加爾頓網站
從本篇的計算也可以理解這種方法為什麼有力量。只要把測量對象、單位、資料範圍與計算規則說清楚,別人就能重新計算;比較不同群體時,也比較容易知道兩個數字是否真的在回答同一個問題。
這種區分在今天的官方統計中仍然看得見。
例如,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薪情平臺說明,平均薪資的編製會使用受僱員工人數與薪資總額;合併行業時,則必須把各行業的員工人數納入計算。對總薪資中位數,平臺另外以薪資排序後的中央位置說明。這裡仍然保留著本篇的基本區別:總量意義與位置意義不能混用。行政院主計總處:薪情平臺
不過,實際公布的平均薪資與薪資分布統計,有各自的資料蒐集與編製程序。比較它們的具體數字,仍須核對統計對象、期間與範圍,不能只看到「平均數」和「中位數」兩個名稱,就假定背後是一模一樣的資料。行政院主計總處:薪情平臺
這是今天實際採用的方法連結,不表示十七世紀的一封信就直接造成了現代薪資統計,也不表示三種中心足以回答所有公共問題。
回到那張「平均等候6分鐘」的告示。現在,你能讀出一個以前容易忽略的條件:若它描述的確實是這五人,而且6分鐘是未經四捨五入的精確平均,這個數字保證的是五人的等候時間合計為30分鐘。
它沒有保證最多人等6分鐘,也沒有保證你下一次會等6分鐘。如果告示上的6只是取整數後的結果,連「總和恰好是30分鐘」也不能直接斷定。
想知道中央位置,可以看中位數;想知道哪個紀錄最常見,可以看眾數;想知道最長等候是否惡化,就不能要求一個穩定的中位數替你回答。
真正需要警覺的,不是數字太簡短,而是我們讓它回答了沒有保留下來的問題。
一個代表值仍然有力量。只是它的力量來自清楚的定義、合適的資料,以及與問題相符的解讀,而不是來自「代表」兩個字本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