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數符號:用一個式子描述一批數量

適讀:七年級概念主文;各篇範圍另列

假設班上製作紀念冊,每本材料費30元,每次另付80元裝訂準備費。訂10本要380元,訂20本要680元。若人數還在變動,難道每多問一個數,就得再寫一段計算?

這是教學假想情境,不是代數發明的歷史故事。它讓我們看見一個真正的問題:算出一個答案,與把所有這類答案的共同規則交給別人,是兩件事。算術早已能處理確定數量;代數表示要保留的,是數量還沒確定時仍然成立的結構。

在字母以前,方法已經存在

代數並不是某天把數字換成字母才突然出現。九世紀花拉子米的代數著作已用文字說明未知量、計算與方程整理,並非使用今天這套字母記號。文字也能傳授一般方法;因此不能把前人的困境說成「沒有字母便不能推理」。[1]

但讀一長串「某數的三倍,再加另一個數的兩倍」,必須一路記住每個量指什麼、哪個操作作用在哪個量上。約定x、y分別表示這兩個數後,3x+2y便把對應關係留在紙面上;若後面又出現x,就能直接認出是同一個量。這個表達成本可由教例直接比較,不代表已量測古代人的錯誤率。

1591年,韋達的著作系統地用字母表示已知量與未知量:他採母音與子音區分兩者,並不是我們現在慣用的那套。這使寫下來的運算可以保留某些量尚未代成數字的形式,成為處理一類問題的工具。他當時仍要求比較的量符合量的同質性,不能把他的符號體系完全當成今日課本。[2]

所以突破是漸進的:已有文字方法與運算,再把量和操作壓縮成可反覆辨認、可直接操作的表示。符號節省的不是思考本身,而是反覆描述相同關係的負擔。

x 先是一個有意思的空位

回到紀念冊,設x表示「訂購本數」,x只能取這個情境允許的非負整數;假定確實下單時才收準備費,以下討論x至少為1。總費用用元計,便是

30x+80。

30x是30×x,表示每本30元乘本數;80是整筆訂單只收一次的費用。這個式子不需要先知道x,就已交代費用怎麼組成。當x=10時,代入得到30×10+80=380;x=20時得到680。x可以換成n,量義不變便仍是同一規則。反過來,即使都寫x,若一處代表本數、另一處代表每本售價,就不能混用。

30x+80叫作代數式,表示一個量;它還沒有要求這個量等於某個指定數,所以不是要我們立刻「解出x」。式子能先描述,再接受各種允許的輸入。若另加「總費用為680元」,才有30x+80=680這個方程;那是下一篇的問題。

同一個費用結構接受不同本數
同一個費用結構接受不同本數

圖1:本數改變時,每本材料費那一部分隨之改變;整筆準備費保持80元。框的大小不表示價格比例,箭頭表示計算順序。

這個表示還能回答列表沒直接寫出的問題:在同一收費規則下,多一本就多30元,因為新增的是一份材料費,80元並未再收。若店家改成滿20本免準備費,原式便不能涵蓋所有訂單;字母不會保證假設永遠正確。

化簡是在辨認「同一種份量」

再看一個與金額無關的純數例子:3x+2x。這是三份x加兩份同一個x,所以是五份x,即5x。更精確地說,分配律給出3x+2x=(3+2)x=5x。這個理由不依賴某個特別的x,因此對允許代入的各個數都成立。

3x中的3叫作係數,記錄有幾份x;−2x的係數是−2,負號也包含在內。本篇只討論一次項與常數,同類項的判準是變數部分相同,不是數字係數相同。3x和−2x是同類項;3x和3y則不是,因為x與y未必同值。若x=2、y=5,3x+3y=21,寫成6x卻只有12。不能合成一項,不表示不能相加:3x+3y已經是一個合法的和,只是不能把它當成六份x。

常數項沒有變數,彼此也能合併:例如3+2x+7=2x+10,但不能把10再併入2x成為12x。再看3−2x+7x中,三個項是3、−2x、7x;減號必須跟著所減的項。後兩項合成(−2+7)x=5x,得到3+5x,而不是3−9x。檢查x=1,原式是8,錯式卻是−6,足以推翻那個化簡。但只試一個值碰巧相等,不能證明兩式對所有值都相等;一般的理由仍是運算律。

括號同樣保存結構。3(x+1)表示三份完整的「x加1」,所以每份都有那個1,展開是3x+3。若漏成3x+1,便只加了一次1。反過來,3x+3可收回3(x+1),兩種寫法各自凸顯不同面貌:前者看得見同類項,後者看得見重複的整組。

係數是分數時理由也不變:(1/2)x+(1/3)x=(5/6)x,表示同一個x的半份與三分之一份合起來。不能把分母直接相加成(2/5)x;相加的是份量,要用分數加法。一次式的化簡,並不是另一套任意規定,而是已學過的數的運算保留到未知的量上。

單位把符號接回現實

假想你買x本每本30元的筆記本,再買y支每支10元的筆。總金額是30x+10y元。兩項都表示金額,所以可相加;但本數和筆數可能各自改變,不能因兩項同為「元」就合成40x。若另有條件x=y,才可在那個條件下改寫成40x。

另一方面,3公尺加2公分不是把數字寫成5便結束;先統一成公分才得到302公分。同類項處理的是符號中的同一變數部分,單位檢查處理的是現實中的同一種量和尺度,兩個檢查不能互相代替。代數越簡短,越需要先把這些意義說清楚。

今天把一個計算規則放進表格供不同訂單使用,核心機制仍是如此:每列填本數,套同一個「乘30再加80」的規則,就能得到各列金額。這裡說的是可實作的教學模型,不是特定商家的真實收費。它的價值在於共用結構可集中檢查:若準備費變90,只需改規則中的常數;若每本成本改35,則改係數。能分辨哪一部分變了,便比只盯著380或680更容易追問原因。

你學會本篇後,要能把量義、單位和條件放在字母前面,把同類項合併的理由放在口訣前面。一個式子之所以可以服務一批數量,是因為這批情況共享同一結構;一旦條件變了,就要重新檢查式子。至於已知總額後怎樣反找本數,將由方程與等價接續。

來源與閱讀範圍

[1] J. J. O’Connor、E. F. Robertson,University of St Andrews,MacTutor,Al-Khwarizmi,正文關於文字代數及運算部分。本文未把後來的記號倒寫為花拉子米原文。

[2] 同作者,MacTutor,François Viète,正文1591年著作、已知與未知量字母及同質性部分。不是親讀全部歷史著作。其餘例子、比較與應用為本篇教學構造。